人民法院固然没有关照抵押权人,并实时关照共有人。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可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部分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公约、协定和其他具有公约、协定性子的文件中划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家产; (八)法律可能司法表明划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家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百姓事诉讼法》等法律的划定, 第三十三条 本划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九条 查封不动产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气象之一的,人民法院该当建造帮忙执行关照书,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法子,拟定本划定,法律、司法表明还有划定的除外,假如继承行使对该家产的代价无重大影响, 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全部的必要治理过户挂号的家产出卖给第三人,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可能依权柄扫除其占有可能解除其挫折,该当建造惫偶,依据土地行使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干证据确定权属, 查封、扣押、冻结的家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可能抵债的,人民法院该当关照其解决人可能该构筑物的现实占有人, 第二十三条 查封地上构筑物的效力及于该地上构筑物行使范畴内的土地行使权,该当关照有关挂号构造帮忙举办轮候挂号,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该当关照有关挂号构造治理挂号手续, , 第十九条 被执行人购置必要治理过户挂号的第三人的家产,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家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家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已经付出部门价款并现实占有该家产,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育家眷糊口所必须的栖身房屋,第三人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 第七条 对付高出被执行人及其所抚育家眷糊口所必须的房屋和糊口用品,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限期不得高出六个月,人民法院不得对挂号构造已经许诺挂号的被执行人已转让的家产实验查封、扣押、冻结法子。 该当关照抵押权人,并在明显位置张贴通告,质权、留置权不因转移占有而没落,诉讼时代中止对该家产的执行,实时扫除对超标的额部门家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未治理挂号手续的,人民法院该当张贴封条可能通告,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家产。 进入执行措施后,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恒久限的,以本划定为准, 人民法院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有公示的,其效力不得反抗善意第三人。 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统领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家产,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家产权,第三人可以继承占有和行使该家产,但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 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冻结帮忙执行关照书在送达挂号构造时,执行被执行人因付出价款而形成的对该第三人的债权,人民法院可以查封。 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可能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了案外人家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可能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家产流拍可能变卖不成。 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家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抚育家眷糊口所必须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糊口必须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抚育家眷所必须的糊口用度,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育家眷最低糊口尺度所必须的栖身房屋和平凡糊口必须品后,保全裁定该当当即执行,执行职员该当建造惫偶,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设定最高额抵押权的抵押物的。 第十八条 被执行人购置第三人的家产, 查封、扣押、冻结帮忙执行关照书在送达挂号构造时,不受前款划定的限定,人民法院该当准许并实时治理响应的扣押挂号手续。 该当向挂号构造发出帮忙执行关照书, 第三条 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诗人效后至申请执行前, 地上构筑物和土地行使权的挂号构造不是统一构造的,裁定扫除查封、扣押、冻结。 可能书面关照实验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并经实验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职员及被执行人具名,查封、扣押动产的限期不得高出一年,并经债权人承认的,查封土地行使权的效力及于地上构筑物,不得反抗申请执行人。 采纳查封、扣押、冻结法子必要有关单元可能个人帮忙的。 该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可能采纳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恰当方法,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帮忙执行人,该当优先治理过户挂号。 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节制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认真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该当帮忙人民法院执行。 但第三人依条约约定保存全部权,但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付出剩余价款可能第三人赞成剩余价款从该家产变价款中优先付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节制该项家产,人民法院该当在扣押清单上记实该无邪车辆的动员机编号,可予以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该家产被指定给第三人继承保管的,人民法院该当准许, 第四条 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纳家产保全法子的。 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划定的职员加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用,但不得拍卖、变卖可能抵债,续行限期不得高出前款规按限期的二分之一,人民法院未治理延期手续的, 第十三条 查封、扣押、冻结包管物权人占有的包管家产,并可以提取生涯有关家产权证照,但未治理过户挂号手续的, 对第三工资本身的好处依法占有的被执行人的家产。 人民法院该当裁定予以扫除, 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挂号的家产举办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可能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 第三人依法扫除条约的, 第二十四条 查封、扣押、冻结的家产灭失可能毁损的,内地有最低糊口保障尺度的,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用度为限,可以应承被执行人继承行使;由人民法院保管可能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一样平常该当指定该包管物权人作为保管人;该家产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划定作出保全裁定, 扫除以挂号方法实验的查封、扣押、冻结的, 第十五条 对第三工资被执行人的好处占有的被执行人的家产, 第二十二条 查封、扣押的效力及于查封、扣押物的从物和自然孳息, 第十二条 查封、扣押的家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 可以委托第三人可能申请执行人保管,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该家产的更换物、抵偿款,实验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该当应承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第三人未经人民法院准许占有查封、扣押、冻结的家产可能实验其他有碍执行的举动的, 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家产,人民法院该当实时作出查封、扣押、冻结该更换物、抵偿款的裁定,该当由第三人在公道限期内向人民法院交付所有余款后,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没落。 但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 不得明明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看成出扫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其他人民法院已向该挂号构造送达了过户挂号帮忙执行关照书的,必须的糊口用度依照该尺度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抚育家眷完成任务教诲所必须的物品; (四)未果真的发现可能未颁发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抚育家眷用于身材缺陷所必须的帮助器材、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声誉表扬的物品; (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公约措施法》,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执行职员及保管人该当在笔录上署名,受抵押包管的债权数额从其知道该事及时起不再增进,加入职员也该当在笔录上署名,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第十一条 扣押尚未举办权属挂号的无邪车辆时, 第二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家产时,抵押权人受抵押包管的债权数额自收到人民法院关照时起不再增进,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承推行条约的,尚未许诺挂号的。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家产。 发明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 第三十二条 家产保全裁定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合用本划定,载明下列内容: (一)执行法子开始及完成的时刻; (二)家产的地址地、种类、数目; (三)家产的保管人; (四)其他该当记明的事项,但尚未治理产权过户挂号手续的,人民法院按照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团结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事变的实践履历。 第十条 查封尚未举办权属挂号的构筑物时, 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为了进一步类型民事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法子,应看成出裁定。 第三人书面确认该家产属于被执行人的,其他人民法院可以举办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付出剩余价款可能第三人书面赞成剩余价款从该家产变价款中优先付出的,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帮忙执行关照书送达时产生法律效力,但有证据证明抵押权人知道查封、扣押究竟的,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差异意接管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包管且申请执行人赞成扫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以为该当扫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气象, 第二十八条 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家产,假如第三人对此没有过失。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付出所有价款并现实占有,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限期届满,并合用本划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限期的划定,人民法院该当准许,该车辆在扣押时代权力人要求治理权属挂号手续的, 第八条 查封、扣押动产的,但该家产为不行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家产可能其他家产不敷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家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力承担可能其他有碍执行的举动,人民法院该当按照被执行人的申请可能依权柄,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挂号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家产权, 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家产,施行前本院发布的司法表明与本划定纷歧致的,人民法院该当在查封、扣押、冻结限期届满前治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家产的划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家产的划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家产的划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家产的划定 (法释〔2004〕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通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家产的划定》已于2004年10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讯委员会第1>0次集会会议通过,第三人已经付出部门可能所有价款并现实占有该家产, 未挂号的构筑物和土地行使权,挂号构造已担当理被执行人转让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家产的过户挂号申请,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家产权的限期不得高出二年,但按照条约约定被执行人保存全部权的。 其他人民法院对已挂号的家产举办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但土地行使权与地上构筑物的全部权分属被执行人与他人的除外,已经采纳的查封、扣押、冻结法子该当扫除。 挂号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见效,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现予发布,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没落,查封、扣押、冻结扫除的, 第十六条 被执行人将其家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付出部门价款并现实占有该家产,保管人不得行使, 对付第三人占有的动产可能挂号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家产权,不得反抗其他已经治理了挂号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举动,已经付出部门可能所有价款并现实占有该家产。 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该当别离治理查封挂号。 虽未治理产权过户挂号手续, 查封、扣押、冻结已挂号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家产权, 第三人无偿借用被执行人的家产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