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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2012年产假规定:女职工产假拟延长至14周

时间:2013-04-20 10:34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2012年最新产假规定是什么? 国务院法制办2011年11月21日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就此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主要有以下的规定:参照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规定,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第七条第一款)。 另外的两条重大改变是: 参照

2012年最新产假规定是什么?

 

国务院法制办2011年11月21日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就此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主要有以下的规定:参照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规定,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第七条第一款)。

 

另外的两条重大改变是:参照原劳动部有关规章,细化了流产假期,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第七条第二款);

为了与《社会保险法》相衔接,参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八条)。

 

最新消息: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自2012年4月28日开始施行!

 

推荐阅读:女职工产假拟由90天增至98天 医疗费单位承担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完整版)

更多关于产假的信息,请点击:上海产假指南

更多关于怀胎及生产的前后的常见指南,请点击:上海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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