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及晚育津贴待遇 【交人事】 (社保每月5-25日受理) (1) 办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 外地户口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社保必须留存原件) ②婴儿出生证 ③医院诊断证明书 ④结婚证 ⑤外地户口提供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 ⑦《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 (2) 办事流程: 收集四证(原件和复印件),3个月内报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生表一》 —> 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 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 —> 到帐后发还本人。 生育津贴=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工资基数/30天*产假天数 注意:如果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参险,则只可以享受晚育津贴。这时,到男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同样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返还男方人力资源部,男方申报领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