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司辞退员工的赔偿(3)

时间:2014-04-15 09:35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关于新劳动法辞退员工的经济抵偿问 我是2010年2月16日进TCL家用电器(惠州)有限公司的,先是签了3年的条约,13年3月份又签了3年的条约,此刻因为业绩差,公司要将我掉到此外地区(贩卖更差的地区),像这种题目公

关于新劳动法辞退员工的经济抵偿问

我是2010年2月16日进TCL家用电器(惠州)有限公司的,先是签了3年的条约,13年3月份又签了3年的条约,此刻因为业绩差,公司要将我掉到此外地区(贩卖更差的地区),像这种题目公司是否为变相解聘,假如我辞职是不是就没有赔偿,假如公司辞退,我能拿到几多的赔偿...

相识详情

关于新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赔偿

本人2011年10月尾进入某公司,签定试用期劳动条约.一向事变至今(2013年11月尾)未签定正式劳动条约.现公司以本人介入上周进行的博览会时立场不起劲和对公司技能手段不承以为由,口头关照扫除劳动条约.公司至今未购置住房公积金.叨教我可否申请经济赔偿,要申请那些经济赔偿才公道?...

相识详情

新劳动法辞退员工的经济抵偿题目

明晰的说我们两个人傍边得分开一个,得裁员,要是不走就各人一路降人为,然则当我提出乐意分开可是要给我三个月的赔偿时率领说一分钱都没有。她这样做对吗,我该怎么做?尚有本年刚签的条约在我没有预防的环境下公司找了个来由收归去就没有再给我们,公司有一个同事他也是 ...

相识详情

事变三四个月别离被辞退,申请劳动仲裁

自已提出辞职,不是也划定是要提前30天关照公司吗???像公司这样的,溘然片面口头叫员工说走就走,切合劳动法的划定吗??? 而且在2010年4月12号 还昧着本心说,是我自已旷工,他们没辞退我,暗示旷工还要扣400多。 详细的,像这样要是申请两倍的人为赔偿是怎么计较的? 是三个月人为加起来乘2 照旧要 ...

相识详情

没有签署劳动条约被无端辞退奈何获求抵偿

公司就委派人力资源一位大姐和我沟通,大姐很婉转的告诉我:因为公司干部调解,很遗憾!我被辞退了。我要求公司给以恰当的赔偿,大姐说没有先列,需请问。第二天说 说还没有核算出来。 整件事我认为很委曲,问问各人,公司在整个进程中有几个处所违背了《新劳动法》。我该奈何对公司提出赔偿!或通过奈何的途径向公司告状!...

相识详情

急!社保和劳动条约的相干题目

公司定时从客岁9月开始定时为我买至少一年的社保,当公司辞退员工,或条约到期后公司书面关照不续签致使条约终止后员工处于了赋闲状态本可领取3个月的赋闲 除名和辞退的; 题目 1:那条约到期后公司不提出续签是否就可视为以上所指的“终止劳动条约的”? 题目2:按照新劳动法的第三十八条第三款,单元未依法劳动者 ...

相识详情

新劳动法辞退员工经济赔偿

我是银鸽的一名员工,10年3月进厂,至今未公司未治理社保,此刻又要辞退我!我可以拿到几多的赔偿金?...

相识详情

叨教新劳动法辞退正式员工赔偿?

2012年9月入职。先已经是正式员工,今天公司半年,我应该获得几多抵偿?感谢他们给我算抵偿金的时辰是凭证试用期人为和转正后的人为合计得出,这样是否公道!?...

相识详情

身材欠好,公司可以以这缘故起因辞退员工吗?

你好,我妈妈在厂事变了18年,但最近身材不是很好。厂里有也许以我妈妈身材欠好为由而开除,问下厂里能不能以身材欠好而开除员工?厂里真的开除的话那应该获得什么样的赔偿?凭证《新劳动法》应抵偿几个月的人为?...

相识详情

剥削我的人为与报销用度,尚有客岁的奖金

公司总司理不负 任.却无合法来由辞退员工 5、 我与公司签订了2年的劳动条约,劳动礼貌定, 辞退员工要提前30天关照员工, 6、 2010.07.28—2011.03. 元 4、 我与公司签订了2年的劳动条约,按新劳动礼貌 定,公司没有提前30天关照员工,要求给以2个月 的人为赔偿,而且要求给以赋闲 ...

相识详情

没找到您必要的? 您可以 宣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处事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