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夫工介入工伤保险有关题目的关照(劳社部发[2004]18号)
关于农夫工介入工伤保险有关题目的关照 劳社部发[2004]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维护农夫工的工伤保险权益,改进农夫工的就业情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划定,从农夫工的现实环境出发,现就农夫工介入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报酬有关题目关照如下: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分要同一头脑,进步熟悉,高度重视农夫工工伤保险权益维护事变。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头脑的高度,僵持以工资本,做好农夫工介入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报酬的有关事变,把这项事变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为农夫工办实事的重要内容。
二、农夫工介入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报酬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罗农夫工在内的种种用人单元职工的根基权益,种种用人单元招用的农夫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报酬的权力。各地要将农夫工介入工伤保险,作为本年工伤保险扩面的重要事变,明晰使命,抓好落实。往往与用人单元成立劳动相关的农夫工,用人单元必需实时为他们治理介入工伤保险的手续。对用人单元为农夫工先行治理工伤保险的,各地包办机构应予治理。本年重点推学习建、矿山等工感冒险较大、职业危害较重行业的农夫工介入工伤保险。
三、用人单元注册地与出产策划地不在统一统筹地域的,原则上在注册地介入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介入工伤保险的,在出产策划地介入工伤保险。农夫工受到事情危险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举办工伤认定、劳下手段判断,并按参保地的划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报酬。用人单元在注册地和出产策划地均未介入工伤保险的,农夫工受到事情危险可能患职业病后,在出产策划地举办工伤认定、劳下手段判断,并按出产策划地的划定依法由用人单元付出工伤保险报酬。
四、对跨省活动的农夫工,即户籍不在介入工伤保险统筹地域(出产策划地)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夫工,1至4 级伤残恒久报酬的付出,可试行一次性付出和恒久付出两种方法,供农夫工选择。在农夫工选择一次性或恒久付出方法时,付出其工伤保险报酬的社会保险包办机构应向其声名环境。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恒久报酬的,需由农夫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元扫除可能终止劳动相关,与统筹地域社会保险包办机构签署协议,终止工伤保险相关。1至4级伤残农夫工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恒久报酬的详细步伐和尺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分拟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核准。
五、各级劳动保障部分要加大对农夫工介入工伤保险的宣传和督促搜查力度,起劲为农夫工提供咨询处事,促进农夫工介入工伤保险。同时要当真做好工伤认定、劳下手段判断事变,对侵吞农夫工工伤保险权益的举动要严重查处,切实保障农夫工的正当权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四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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