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三亚11月2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刘丽萍)2011年11月,河南籍务工人员许孟波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某新建小区干活时摔伤,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三级伤残。但其所在的公司支付了部分医药费后拒绝支付任何费用,无奈,许孟波到保亭相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权。11月23日,南海网记者采访获悉,近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裁令许孟波所在的建筑公司支付其各项工伤待遇合计95.9万余元。 许孟波是河南省偃师市人,今年已经31岁,几年前来到来海南从事建筑行业。许孟波告诉记者,他之前曾是海南省某建筑工程公司聘用的员工,2011年11月,他在保亭某新建小区从事水电安装工作。对比一下关于劳动法工伤赔偿。但不幸的是,2011年11月16日下午5时许,他在该小区4号楼施工时,不慎从六楼摔下,后被送到三亚市人民医院抢救。经诊断,许孟波腰1椎体爆裂性骨折并圆锥损伤、双下肢不完全瘫痪、右肺挫伤,右胸腔积液、右胫骨、距骨撕裂性骨折、腰椎体压缩性骨折、腰椎体右侧骨折。 但值得庆幸的是,由于抢救及时,许孟波的命是保住了,但却造成了终身残疾,从此全身瘫痪、失去劳动能力、生活也不能自理。这对许孟波的家人来说,更是一个晴天霹雳,家境贫寒还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2011年12月,许孟波向保亭相关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他的伤势被认定为工伤,同时被三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三级伤残,部分护理依赖。 “受伤住院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还欠了一屁股债,10多万元的医药费真的压得全家人喘不过气来,坐着轮椅生活了一年多,不能站起来的感觉很无助。”许孟波坐在轮椅上说,受伤后,他所在的公司除了最初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就不闻不问了,高昂的医药费用让许孟波原来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如今许孟波生活不能自理,家中没有了经济来源,还有一个年仅一岁的小孩需要抚养,他感到非常吃力。 事后,许孟波向保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海南某建筑工程公司赔偿包括支付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元。 今年11月19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裁令许孟波所在的建筑公司支付许孟波住院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津贴、一次性生活护理费、一次性购置轮椅费等共计万元,如不服裁决,可向保亭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