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关系,其外在表现形式就是体现企业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劳动合同。企业通过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仅从法律上确立了劳动关系,而且劳动合同成为企业组织生产劳动过程中如何使用劳动力的一项法律制度。企业劳动关系的运行体现的就是劳动合同中
企业接纳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借用外单位人员只是借用,不是招收录用,不必签订劳动合同,但应与借用单位签订借用协议,明确员工借用期间的权利义务。 (14) 租赁、承包企业劳动合同订立 按照1995年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的规定,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所有权并没有改变,法人名称未变,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该企业仍是用人单位一方。依照租赁合同或承包合同,租赁人、承包人如果作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时,可以代表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合同主体的用人单位一方仍是企业,而不是租赁、承包者。 (15) 法定代表人变更不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是经常遇到的,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是企业的正职负责人,通常为厂长或经理。厂长或经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此,只要没有变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无论如何变换,都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不需要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16)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只要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对于一些特殊人员,法律法规规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只要员工本人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就应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例如,北京市规定,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分配工作的,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分配工作的等,当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4 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与员工不,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即使原订的即将期满的劳动合同延长有效期的法律行为。它与劳动合同订立的主要区别在于: (1) 它是在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已确定的前提下进行的,不需要再确定合同当事人的程序; (2) 它是原订立的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的续延,而不是在原劳动关系终止后重新确定劳动关系; (3) 它以原劳动合同为基础,当事人双方继续享有和承担原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和义务。 2·4·1 劳动合同续订的条件 续订劳动合同与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当具备法定的条件。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劳动合同续订的条件主要有: (1) 当事人协商同意 劳动合同续订也必须通过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员工不同意续订,企业不得强迫续订;企业不同意续订,员工也不能强迫续订。 (2) 续订范围的限定 可以续订的劳动合同只限于一定范围内的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已满8年的农民轮换工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期满后,没有另行取得许可就业资格的,劳动合同都不得续订。 2·4·2 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又称特定条件下劳动合同的当然续订。按照有关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企业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企业应及时与员工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北京市规定,当事人就续订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2·4·3 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如本人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第20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 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在本企业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除实行轮换制以外的其他已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的农民工,在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农民轮换工转为城镇户口的合同制员工,由合资、合作的中方单位安排到合资、合作企业工作的连续工龄满10年以上的中方员工,都应在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时,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时,企业应与员工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4·4 续订劳动合同的程序 对于续订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并无特别的程序方面的要求。按照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续订劳动合同一般包括下述两个步骤: (1) 企业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意见,向员工发出是否续订合同的意向书,在与员工取得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续订书。 (2) 原劳动合同在续订时经过鉴证、备案程序的,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也应办理同样的手续,即进行鉴证和备案。 2·5 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当事人双方遵守和执行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共同实现劳动过程和各自的合法权益。它既包括劳动合同当事人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也包括劳动合同当事人实现劳动权利的行为。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全部任务,各方都享受到了自己的权利,尽了自己的义务,劳动合同就得到了全部履行;如果双方当事人只完成了合同约定的一部分任务,各方只享受到了一部分权利,尽了一部分义务,称为劳动合同部分履行;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都未实现,则劳动合同没有履行;如果一方当事人完成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任务,尽了自己应尽的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不尽自己的义务或者说尽了义务的当事人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权利,则称为劳动合同单方履行。劳动合同的履行是依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为依据的条件,对于无效劳动合同,谈不上履行或不履行。 2·5·1 劳动合同履行的条件 劳动合同是特定对象之间的协议,其履行也必须在特定对象之间履行,即由订立劳动合同的企业和员工履行,不允许任何第三者代为履行,这与民事合同中有关债权债务关系可以由第三者代为履行的规定是不相同的。劳动合同履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