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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路案件谈索债型犯科拘禁罪和绑架罪的区别(7)

时间:2014-04-16 16:25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三是在配合犯法中,还要留意区分各个举动人的主观存心是奈何的,如几个债权人配合对统一债务人实验了扣押、拘禁举动,部门举动人只要能追回对方拖欠本身的债款即可;而部门举动人则不满意于此,还要对方连本带利还

    三是在配合犯法中,还要留意区分各个举动人的主观存心是奈何的,如几个债权人配合对统一债务人实验了扣押、拘禁举动,部门举动人只要能追回对方拖欠本身的债款即可;而部门举动人则不满意于此,还要对方“连本带利”还返来,提出了远远超出本身债务领域的财物要求,这时,对他们的治罪量刑就应有差异,以浮现“罪刑响应”的原则。

 孙静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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