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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在线访谈(4)

时间:2013-05-30 11:22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嘉宾: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聘用的员工,给他补缴与公司签订合同之前发生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嘉宾: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聘用的员工,给他补缴与公司签订合同之前发生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这部分支出与企业取得收入无关,不符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属于不必要和非正常的支出。因此,这部分给员工补缴与公司签订合同之前发生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网友:在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1、全年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应付工资总额的14%内扣除,超过的部分做调增处理,那不足的部分,是不是可以做调减处理呢?2、税务局稽查时补交税款产生的税收滞纳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3、各项罚款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嘉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职工福利费在标准内据实扣除,不是计提的概念。因此不存在调减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的规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因此税收滞纳金及罚款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网友:请问外国企业在中国办厂,中国给予什么优惠政策,免税几年,如果免税的期限截止该企业通过重新注册新公司或更换法人代表是否还可以进行免税?


嘉宾:现行税法对于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在优惠政策方面没有差别。企业如有疑问,可以结合具体情况,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详细咨询。


网友:请问企业固定资产可以将残值率设为零吗?


嘉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请贵单位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网友:请问,申请小型微利企业需向税务机关提供哪些资料?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企业所得税税率能够享受15%的税率吗?


嘉宾:首先,小型微利企业应符合的条件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中规定:“七、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嘉宾:八、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其次,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4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三,小型微利企业需准备的材料:小型微利企业适用低税率所得税优惠政策属于事后备查项目。需准备资料如下:1、企业当年度每月从业人数的证明文件,如职工花名册,工资表等;2、当年度每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当年度年度所得税申报表;4、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请贵单位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网友:请问,前面关于2011年费用发票可否在2012年税前列支的答复中所说的2011年度汇算清缴期,是指2012年1至5月份吗?也就是说2012年5月份前税前可以扣除2011年实际发生的费用,对吗?


嘉宾:我们所说的汇算清缴期是指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


网友:劳务派遣员工计提的工会经费是否可以税前列支?如果不可以的话,什么情况的派遣员工视同企业的合同工呢?


嘉宾:请问贵公司劳务派遣是何种形式?请具体说明。


网友:嘉宾您好,关于对影视的投资,合同约定是按工业企业投资额占该电视剧总投资额的比例,分得利润或亏损?


嘉宾:请问是对项目投资还是对企业投资?


网友:您好!我公司想于2012年5月份开始注销清算,有几下几个问题想咨询:1.清算之前,是否应就2012年1-4月的正常经营期的所得税状况做所得税汇算申报。2.清算期结束后,是否应做清算期所得税申报。3.清算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可以弥补2012年1-4月的亏损。盼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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