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1.你企业清算之前,应当以2012年1-4月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3. 清算所得可以弥补以前纳税年度按税收规定尚未弥补的亏损额,2012年1-4月份作为一个单独的纳税年度,它的亏损额可以用清算所得予以弥补。
网友:我单位2011年新购买了一辆小轿车,在账务处理上是按五年计提折旧的,请问在进行所得税年度申报时我单位可以纳税调减吗(税法规定最低是四年) ?
嘉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所得税法明确的是各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您单位的汽车按照5年计提折旧,符合税法规定,因此,我们认为不存在会计与税收差异,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网友:企业购入二手机器设备,对方已经计提完折旧,按其账面净残值给我司开具了增值税发票,我公司是否可以计提折旧?
嘉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如果企业购买已使用过的资产而且没有改造过,并有充足的证据表明已经使用的年限,可以按照剩余年限摊销;否则,按照新资产管理并确定折旧年限。
网友:请问企业的劳务费在税前扣除具说有符合三点,请问是哪三点,具体法规是什么?外贸企业的佣金在税前列支有什么规定?
嘉宾:一、关于企业的劳务费支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对于“扣除”的相关规定执行。二、企业发生佣金支出的税前扣除事项,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的规定执行,即,“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手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嘉宾:二、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三、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四、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五、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六、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
网友:我公司是集团母公司,有子公司3个,持股比例分别为40%、70%和100%,请问这4个公司怎么缴纳所得税,集团母公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还用按照持股比例把子公司当年的损益吸纳进来一并缴纳吗?
嘉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如果贵公司三个子公司均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则按照税法规定,均应进行独立的纳税申报。
网友:从工资总额中计提的工会经费,是公司负担还是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嘉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嘉宾:另外,根据《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是由企业负担的。目前,我市企业工会经费收缴由地方税务局代收,企业可以凭扣缴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网友:符合小型微利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怎样办理?谢谢!
嘉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嘉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文件规定,(3)企业在当年首次预缴企业所得税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企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后,认定企业上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该企业当年不得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填报纳税申报表。企业需要准备的备查资料:(1)企业当年度每月从业人数的证明文件;(2)当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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