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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的民国建筑(10)

时间:2013-07-24 23:39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国民政府监察院为国家的最高监察机关,具有对国家各级行政机关行使同意、弹劾、纠举及审计的权力。它成立于1931年2月。监察院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其办事机构有秘书处、参事室、会计处、统计室和人事室。下属机构

    国民政府监察院为国家的最高监察机关,具有对国家各级行政机关行使同意、弹劾、纠举及审计的权力。它成立于1931年2月。监察院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其办事机构有秘书处、参事室、会计处、统计室和人事室。下属机构有审计部和各区监察使署。历任院长有蔡元培、赵戴文、于右任,副院长有陈果夫、许崇智等人。

    于右任任职期间,曾想在整顿吏治方面有所作为。他说:“一个蚊虫,一个苍蝇,一个老虎,只要它有害于人,监察院都要过问,并不是专打小的而忘记大的,也不是专管大的而不管小的。”可是,事与愿违。1933年6月,监察委员刘侯武弹劾铁道部部长顾孟余在向国外采购铁路器材中,有丧权违法舞弊行为。此案刚刚调查公布,就引起蒋介石和汪精卫的不满,最后不了了之。于右任非常气愤,但于事无补。监察院实际上成为国民政府装潢门面的招牌。于右任书法造诣很高,求墨宝者甚众,他曾不无解嘲地说:“我这里是闲衙门,就是写字的生意挺兴隆。”

    监察院办公地点最初是在复成桥东、公园路旁一座坐东朝西的老式平房内,北临南京第一公园,南接绿柳倒映的明御河,大门门额上书有蓝色的“监察院”三个大字,整个监察院显得清静安宁。监察院在抗战期间西迁。1946年,国民政府还都南京后,监察院迁到中山北路261号(现105号),与立法院、行政法院同在一所大院内办公。国民政府监察院日后为南京军区军人俱乐部使用。

国民政府粮食部

    国民政府粮食部位于中山北路254号的国民政府行政院大院内,现为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

    抗战期间,国民政府迁至陪都重庆后,为适应抗战需要,解决军粮民食问题,1940年8月1日,行政院在重庆设立全国粮食管理局,“负统筹全国军糈民食之责”,卢作孚任局长。1941年5月20日,国民政府行政院将全国粮食管理局扩大改组为粮食部,掌管全国粮食行政事宜,徐堪任部长。根据组织法规定,粮食部下设秘书处、参事厅、总务司、人事司、军粮司、民食司、储运司、财会司、调查处、会计处、统计室及督导室等部门。粮食部的办公地点设在重庆康宁路2号。

    1946年5月,粮食部随行政院迁回南京,与行政院同在一个院内办公。其办公大楼坐落在行政院办公楼正立面的西北侧,主楼高三层,属于仿明清宫殿式建筑;主楼之后还有二层宫殿式大屋顶楼房一幢,平顶楼房一幢,此外,还有平房二座,活动室五座,以及饭厅、车库等附属设施。1946年10月31日,徐堪调职,谷正伦接任部长,他于1947年3月对粮食部内部机构进行了改组,并采取强硬措施,取缔粮食囤积,企图稳定粮价,但收效甚微。此后,俞飞鹏、关吉玉相继出任粮食部部长,但都未能解决军粮民食问题。1948年11月,南京甚至发生抢米风潮,首都卫戍司令部出动大批军警才将事态平息下去。

    1949年3月,行政院将粮食部缩编为田粮署,隶属于财政部,办理田赋粮食事宜。

国民政府经济部

  国民政府经济部的前身是实业部。实业部成立于1931年1月,是由工商、农矿两部合并而成,隶属于行政院,主管全国经济行政事务。1938年1月,实业部改组扩大为经济部,主管全国经济行政事务。其内部先后设有总务、管制、农林、矿业、工业、电业、商业、企业、国际贸易、水利等司和统计、会计、人事三个处室。1948年,经济部改组为工商部,其职掌和内部组织沿袭旧制。1949年3月,工商部与农林部、水利部及资源委员会合并,统称为经济部。

  抗战前经济部部址在南京大仓园,即今天的中山东路145号南京市体育运动委员会大院内,这里至今仍保存有西式大楼一幢,高三层,坡屋顶,现为市体委办公楼。抗战胜利后,经济部迁到南京铁汤池24号,共建有西式楼房四幢64间,如今这里的经济部建筑与财政部建筑均为南京军区后勤部宿舍。

国民政府考试院


    在鸡笼山东麓、玄武湖南岸,有座坐北朝南的巨大院落,原门牌号码是试院路1号,现门牌号码是北京路41号、43号。这里四季鸟语花香,一幢幢雕梁画栋、飞檐翘角的古典式建筑错落有致,分布有序,这里就是国民政府考试院旧址,现为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南京市政协、南京市人大所在地。

    国民政府考试院是国民政府五院之一,1928年10月筹备,1930年1月正式成立。它是国民政府最高考试机构,掌理国家机关人员的考试、任用、铨叙、考核、级俸、升迁、保障、褒奖、抚恤、退休、养老等事宜。具体业务由考选委员会(1948年改称考选部)和铨叙部承担。其中考选委员会负责掌理全国文职公务人员、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的考核,办理并组织典试委员会,负责考选人员的册报及其他举办考试事项;铨叙部负责掌理全国文职人员和考取人员的登记铨叙和各机关人事机构的管理事项。考试院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并先后设有秘书长和秘书、参事两处,法规及设计考核两委员会以及人事、统计、会计三室(处)。第一任院长是戴季陶(1928-1948年在任);1948年,戴季陶辞职,改任国史馆馆长,由张伯苓继任考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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