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南京的民国建筑(6)

时间:2013-07-24 23:39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江南贡院是明清时期江苏、安徽两省举行乡试的场所,明远楼是江南贡院的中心。1927年3月24日,国民革命军第二、第六军占领南京后,南京工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明远楼成立了南京市总工会。6月1日,南京市政府成

    江南贡院是明清时期江苏、安徽两省举行乡试的场所,明远楼是江南贡院的中心。1927年3月24日,国民革命军第二、第六军占领南京后,南京工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明远楼成立了南京市总工会。6月1日,南京市政府成立后,明远楼成为市政府大门的门楼。当年明远楼拱券形大门上方悬挂着“南京市政府”匾额,大门两侧挂有“首都建设委员会”等门牌。南京市政府成立后,仅仅对江南贡院的旧屋进行了修葺,作为各局办公室,所以显得异常拥挤。1936年出版的《南京》一书对当年的南京市政府有这样一段描述:“大门是一座三重式的阁楼,这是旧贡院的明远楼,从楼下进去,里面是一个大圈(应为院)子,在杂生的花树中间,建着各式的平房,毫无章法、凌乱地排列着,这便是各局的办公室,礼堂在正中,也很矮小,市政府全部的房屋,是嫌狭小和简陋一点。”

    汪伪时期,南京市政府成了汪伪国民政府司法院和行政法院的办公地。明远楼上,飘起的“青天白日满地红”国旗上,多了一条黄色的飘带,上书有“和平反共建国”字样。抗战胜利后,南京市政府迁回原址办公。

国民党中央党史史料陈列馆



   中国国民党中央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又称为中央党史史料陈列馆)位于中山东路309号,现为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舍。

   中国国民党中央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的大门,是一幢仿古的牌楼,全部以水泥预制件构成,坚固大方,非常漂亮。进入大门,正对面便是仿古宫殿式主楼,高四层。一楼东西为平台,大楼前有露天的“八”字型台阶。一楼24根暴露式和16根半嵌入式朱红色圆形立柱形成宽敞明亮的走廊。一楼是办公用房和档案库房,各办公室以回廊相连;回廊中间为档案储藏库,为半地下式库房,两库各约一百平方米,内呈“回”字阶梯形。建筑时作了防潮、隔热处理,一年四季干湿适度,温度正常,特别有利于档案保管储藏。档案库房的门分为两层,双层保险,其内一层是钢制栅栏门,外面一层是厚十余厘米的钢板门,重量逾一吨。二、三楼为宽敞的史料陈列大厅,顶层为阁楼。大楼的东南、西北、东北、西南四方各建有一座四面坡攒尖顶的警卫房,顶覆绿色琉璃瓦,它们像众星拱月一般,环绕在主楼四角,使整个建筑群和谐协调。建筑群的每一个建筑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巧妙,建筑质量高,雕梁画栋,色彩艳丽,酷似木结构建筑。

    中国国民党中央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设立于1929年。在这一年的国民党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为总结国民党的历史,决定设立该会。同年12月26日,国民党第六十次常务会议决定,同意由中央秘书处拟具的关于党史编纂的方案,推举叶楚伧、邵元冲、陈立夫、胡汉民、戴季陶5位委员会同审查。1930年1月6日,第六十二次常务会议根据审查意见,决议将名称定为中国国民党中央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并推定蒋介石、吴稚晖、王宠惠、胡汉民、邓泽如、古应芬、戴季陶、邵元冲、叶楚沧、林森、张继等11人为委员。2月13日,聘请陈少白、萧佛成、张静江为名誉委员。嗣后,委员会自行推举胡汉民、林森、戴季陶、叶楚沧、邵元冲等5人为常务委员。该会组织甫定,于是指拨高楼门唐生智住宅为办公地点。时唐生智因1929年底反蒋失败,流亡国外。但因唐宅驻有军队,搬出困难,决定另在中央党部内拨出房屋两间为临时办公之用。4月,因办公人员增加,房屋狭小,欲迁往大功坊江苏革命博物馆馆址为会所,又因该处房屋破旧,修缮不易,且距中央党部甚远,公文往返不便。时值中央侨务委员会新房落成,有楼房上下十余间,乃于6月迁入。

    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除设委员、名誉委员若干外,又设专任编纂16至32人,名誉编纂及采访员若干人,负责党史资料编纂及搜集等事。在委员会之下,设秘书一人,编辑、征集二课,及史料档案库、史料陈列室。各课设主任一人、干事、助理、录事各若干人。自1931年起,改课为科,增设总务科。

    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成立后,由于搜集资料日多,人员编制亦随之增加,办公处所日益紧张,乃于1935年春在明故宫西宫遗址上营建新会址。新会址由基泰工程司杨廷宝设计,馥记营造厂得标承建,中央大学建筑专业师生监理。经一年多施工,到1936年初建成,该会随即迁入办公。

    1936年1月9日,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该会组织条例,规定该会职责为编纂国民党党史史料及典藏国民党一切重要文献。会内组织设主任一人,由张继担任。副主任二人,主任秘书、秘书各一人,纂修20人,编审4至6人,名誉纂修若干人,采访14人,名誉采访若干人。其内部组织设总务、编辑、征集、档案四处。

    1937年7月全面抗战爆发,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随国民政府西迁到重庆。南京沦陷后,该会旧址成为日伪军兵营。

    1945年8月,日寇投降。翌年春,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迁回旧址。1949年4月23日,随着南京的解放,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会址连同档案史料由人民政府接管,后来成为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的办公地点。自60年代起,在原基础之上,先后加盖了东西库房、办公楼、阅卷室、库房,馆藏史料大为增加,成为中华民国史料中心。

    1991年,中国国民党中央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旧址被国家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评为近代优秀建筑。1992年,被南京市人民政府列为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7月,又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

    在中山东路313号(原中山东路445号)南京军区档案馆大院内正中央,有一幢仿古大屋顶宫殿式建筑,这就是中国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旧址。它东望南京博物院(原中央博物院筹备处),西望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原中国国民党中央党史史料陈列馆,俗称"西宫"),因其位置大致在明朝皇宫内的文华殿遗址上,故俗称"东宫"。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